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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与财务报表影响研讨会内容综述(二)
 

《解读公允价值概念——资产评估视角》

演讲人:国家会计学院院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陈小悦教授:

从资产评估角度讨论公允价值,基本上从估值的基础理论方面讨论,本问题非常深刻,若不能从最基本的理念上把握公允价值的话,在具体运用时,即使有很多准则作为指引,仍然可能产生各种错误。

公允(Fair)一词是多义的。通常指非歧视性、无偏见的、公正、诚信、符合规则。可以理解为:不从好恶偏向出发而同等对待当事各方(双方)。隐含着依存于社会正义观念与相应制度的假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主体之间进行资产或责任转让时在满足下述条件时所实现的价格:(1)交易各方(主体)没有直接利益关系;(2)交易各方(主体)完全出于自愿(即无外部强制),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为目标;(3)交易各方(主体)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即所实现的交易价格被交易各方均确认符合自己的利益;(4)交易各方(主体)理解自己利益所在的基本条件是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有关的信息。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定义方面的差异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隐含着作为参照物的市场,更多强调行为。更多强调个体;美国财务会计准则隐含着市场运行的规则,从市场出发,其制度成为当然的前提。更多强调共性。

公允常指一定范围。公允价值是利益主体决策的基本依据。公允的本意即要符合(保护)交易各方利益,偏离公允价值必定导致一方(或多方)受损。有大量市场参加者的市场价格给出最好的公允价值参照,是公允价值的良好发现机制,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提供了公正、公开的保护。外在干预导致偏离公允价值而最终可能导致交易某方拒绝接受后果,产生纠纷,市场参与者的逆向选择行为,加大交易成本,甚至市场失效,资源配置失误而效益低下或发生浪费。

产权公允价值对投资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托宾Q和市净率是重要的概念。其中:MV-企业市场价值,RV-企业重置价值,在实际操作中,总是采用BV-企业账面值。托宾Q的含义是企业使用多少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了多少财富。作为比率,托宾Q的含义是每单位资源财富为社会所创造的财富。因而托宾Q表现以价值计量的企业效益。由于BV是对企业过去的总结,而MV是对企业未来的期望,因此也可以说Q是(在当前时点上)通过企业过去的全部努力所提供的未来希望。如果企业的经营可持续性不存在问题,托宾Q又可写为:

其中R为企业资产(资本)回报率;K为企业资本成本(WACC);g为企业在稳定资本结构和稳定红利政策前提下的现金红利(也是净资产)的内涵增长率。 显然,只有当R>K,才会有Q>1,而Q>1是一个企业有投资价值的基本依据。                 

其中MVe是企业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BVe是企业股东权益的帐面价值,亦即企业帐面净资产。类似于QQe的含义是企业所使用的单位股东投入资源(财富)而为股东所创造的财富。因此,Qe是以价值计量的股东投资效益。在经营持续情况下:其中ROE是企业净资产回报率;Ke是股东权益资本成本;g 的含义与(4)式相同。

 

《公司治理与资产评估》

演讲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姜国梁

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70年代的管理层中心主义; 80年代的股东会中心主义;90年代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21世纪的利益平衡/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兴起的主要原因大致包括:公司丑闻;投资者更高的期望;国际最佳应用之演变成型;商业和投资的激烈竞争。

广义地讲,公司治理是公司运作的全部准则,包括法律指引、社会标准、道德行为的普遍标准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创造财富所需的效率最大化和确保控制方对利益相关者尽职这两者之间取得复杂的平衡模式。

OECD公司治理(2004) 理念有6项准则: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要确保的基础、股东的权力和所有权作用的关键、股东的公平待遇、在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和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治理-财务审计和估值密切相关,公司治理是保障公司长远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持续增长的关键,而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服务,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香港自1993年起不断取得令人注目的进步。主要体现在董事会实践,须予公告的交易和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的披露业务等方面。出台了《公司治理报告》。强调公司和股东之间应建立沟通和对话机制。重视信息披露和平等对待。

 

《资产评估与会计准则的关系》

演讲人:邦盟汇骏集团主席,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亚洲首席代表卢华威

香港会计准则全面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我们可以看到:“以股权为基础的偿付”中要求企业“公平价格”的衡量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市场价格不明的情况下,应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相关的评估涉及股权评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中要求持有待售的资产一般按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不能再折旧。相关的评估涉及地产评估、工厂和机器设备评估。此外,“企业合并”、“员工福利”、“资产的减值”、“无形资产”、“投资物业”等准则项目也都评估涉及评估。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由于新的会计准则的变化,评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成为财务决策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一般意义上说,评估是在财务报表已经确定后进行的,而我们不应该等到财务报表完成后才进行相关评估。通过提前进行评估来考察某项决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同时通过其中评估模型参数的调整来达到我们所要求的理想水平,这无论对于决策本身还是盈利影响都是一个难得的修正机会。如果普遍应用的话,评估就会成为真正交易中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实际上,这已经成为评估业在国际上的发展趋势,显然这也是中国评估业的发展方向。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演讲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标准部主任王诚军

中国评估行业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VFR)的认识是一个随着我国评估行业逐步发展和对国际评估业了解日益深入而逐步完善、逐步清晰的过程。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时,会计学权威杨纪婉教授担任顾问。杨教授多次指出:良好发展的评估对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用性十分重要。而国内外评估业十几年来的发展,不断验证了杨老观点的正确性。

19971998年间,我们在翻译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标准》和《国际评估准则》时,发现两个准则差异甚大,突出表现在评估与会计的关系。在美国评估准则中,几乎未提及与会计的关系,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所有准则都提到了与会计的关系。在与美国、英国评估师的交往中,我们也发现,美国评估师对会计了解甚少,而英国评估师普遍都很精通会计。这种反差引起了我们的极大兴趣。通过进一步研究,我们发现这种现象差异的背后就是两国会计准则的区别。英国的会计准则较早就允许以公允价值、现时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在英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很早就得到发展,这也是英国评估师十分熟悉会计准则的根本原因。而在美国GAAP中,长期以严格的历史成本为原则,在此背景下,在英国和欧洲迅速发展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在美国没有得到发展。这种状况直到几年前FASB颁布了141142号准则后,才得以改变。从这种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评估与会计准则的密切关系,以及结合在一起的重要性。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在英国和欧洲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19787月欧共体制定的第四号法令即公司法。该法令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了为财务报告目的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的规则,对欧洲地区评估与会计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在此基础上,欧洲出现了以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的专门评估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评估师,比、法、德、英和爱尔兰发起成立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TEGOVOFA),并于1978年由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制定了《欧洲评估指南》第一版(Guidance Notes for European application),1981年修订后又出版了第二版,即为被称做比利时卢森堡经济同盟指南的《固定资产评估指南》(Guidance Notes on the Valuation of  Fixed Assets) 。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几经变迁,发展成为今天的欧洲评估师联合会(TEGoVA),其早期制定的若干评估指南也发展成目前的《欧洲评估准则》(EVS)。

2004年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发布41项国际会计准则,2004年后发布的准则改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和评估的内容较多,其中以“IAS16—厂场设备”最为典型。IAS16规定,对于厂场设备(PPE)可以采用成本减折旧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通过评估手段根据市场证据确定,该评估通常由具有专业资产的评估师进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 如果由于厂场设备的特殊性,缺乏市场证据支持,则“可以运用收益途径和重置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在国际评估准则中专门制定了《IVA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导该业务的发展,并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国际会计界和评估界近年的主要交流内容之一就是讨论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评估中的市场价值之间在定义和应用范围上的联系与区别,反映了会计师和评估师对评估方法和结果的不同认识。会计界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和理解也在不断演变,对评估界产生着影响。20051021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关于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公告的草案,其中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该定义中所强调的“估计价值”、“市场参与者”、“最有利相关市场”等要素,与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的要素十分接近,因此得到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从各国发展实践来看,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应用,为各国评估师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同时也是一个挑战。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应当进行冷静的思考。从供需两方面来分析,公司为合理确定公允价值和提高披露效果,有要求独立评估师进行评估的需求;审计师也有为回避审计风险,建议客户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评估的需求。同时,评估行业要有相应的供给能力。我们应该重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研究和学习,重视与会计、审计的交流,重视价值类型等评估基本理论的研究,集中协会和行业力量支持研究工作。

 

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评估与相关的审计问题》

演讲人:安永会计公司技术合伙人梁国基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中运用到公允价值的领域十分广泛,最常用的领域是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领域。同时,公允价值在企业合并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物业、厂房、设备和无形资产方面公允价值也有广泛的应用。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不可分割的。一提到国际会计准则就会使人联想到公允价值,我相信从2007年开始在国内也是同样。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会使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国际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模型的应用,从会计上来说一般分为三到五个层次,这一点与美国的会计准则都是相同的。公允价值模型从审计的角度来看,第一层次最好也最客观,审计人员容易审核。如果第一第二层都没有的情况下,我们会采用第三层次,即其他的估价技术。然而第三层次对审计工作来说是最麻烦的。估价技术是有很多方法可以应用的,一般大家都是采用最常用的模型和技术,例如现金流量折现法及期权定价模型等。投资性资产和资产减值应用估价最多,这是审计和会计上经常都会用到的。

     评估可以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例如:以会计为目的的评估,进行评估的原因是为了会计的应用。然而,有时评估师的评估结果对会计有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可能会很大。现在国内和香港有一个大家讨论很多的问题,就是在做物业租赁时,评估经常会将土地和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而国际会计准则17号的要求是物业租赁的土地和建筑物两部分要分开进行评估。分开评估和一起评估会有什么大的区别吗?确实是有很大的区别。在国际准则的定义下,土地的租赁都是经营租赁的形式,而建筑物则可以是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的形式,如果建筑物是融资租赁,以后在做国际会计准则报表时还可以进行重新估价,如果是经营租赁,国际准则要求是不能重新估价的。由于土地是经营租赁因而不能重新估价,而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那么在其后的资产负债表上分别进行评估和整合在一起评估相比前者的价值会低于后者。国际准则规定,当土地和建筑物确实无法分开的评估时,如果建筑物本身是融资租赁,整体就是融资租赁,以后就可以整体进行重新估价,与可以分开评估的物业二者的差别是很大的,所以土地能否和建筑物分开进行评估,直接决定该土地以后在会计上是否可以重新估价,所得到的结果是相差很远的。现在国际上对于这类不能分开评估的土地和建筑物作出较多的质疑, 在这方面我也很有兴趣想听听评估专家谈谈国内的土地和建筑物在评估中能否分开进行,如果不能,原因是什么?这对于会计和审计方面有重要的影响。

     一般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如在资产合并方面的专家,减值准备、金融工具、精算等方面的专家,在北京我们有自己的精算师,我们有专门部门做企业合并和减值准备的评估业务,虽然有这些专家,但审计的过程中我们是不能为客户进行评估的,这是由于独立性原则的问题。基于这一原则,虽然我们有专家,但我们不会自己做评估。一般我们会要求客户先提供评估的结果,然后我们对这个结果进行审计,客户会请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对于这样的专业评估我们会从审计的角度给予评价。有两个审计准则是关于公允价值的,一个是对公允价值的审计,另一个是对衍生工具的审计,由于这两个准则是针对整个公允价值的审计,所以对被审计单位较为适用。另外还有一个利用专家工作的审计准则。所指的专家也包括评估专家。该审计准则要求,当我们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时,审计人员要评价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并且需要和评估专家交流,以确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合理,对所采用的数据也需要进行测试。对于有些复杂的如期权等方面的评估,我们了解这些评估专家的工作时一般都要利用我们事务所内部的专家,让他们和客户所聘用的评估专家进行沟通。

    评估使用的方法有很多,有时评估选用的方法不一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一致。会计准则以前比较简单,现在的规定则复杂很多。比如评估常用的重置成本法,国际会计准则IAS 36是讲资产减值,资产减值的会计要求是用可收回金额和账面金额去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比账面价值低,那就要做减值准备。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使用价值的较高者,一般在会计上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比较容易得到,因此审计人员通常会先去考察其比账面价值是高还是低,如果高,则不需要做减值,如果低,也并不立刻要求客户做减值,因为还要比较账面价值与使用价值。由此可见,要从会计角度考虑有没有减值的情况,重置成本不一定与减值测试有关联,因为会计准则要求看的是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或使用价值。以上事例说明,评估选用的方法如果与会计准则不一致,那么评估出来得结果很可能无法应用。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现金流量的方法,例如上述的使用价值就是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估算出来的。准则36号规定了如何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比如利用现金流量做盈利预测只能限制在五年之内,之后需要用合理的增长率进行计算。又如,对所采用的折现率亦存在一些基本的要求。再如,准则规定使用“最小现金产出单元”的概念。在这些方方面面如果评估师做得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就会产生很多麻烦,会产生评估和会计衔接不上的问题,这一点是需要大家关注的。

除了评估所采用的方法要与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的方法保持一致性以外,审计与评估也需要相互配合。评估和审计的范围、基准日应该是一致的,不然同样会存在二者衔接不上的问题。比如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评估和会计要一致,否则很难解释。再如资产使用年限及残值等等,这些都是评估和审计需要相互配合的。审计人员希望能尽量和评估师沟通,了解评估的工作范围、目标和目的以及使用的方法等,这些都是我们想要了解并希望在评估进行之前及期间能进行沟通的。以前有段时间大家配合的不好,如审计还没有完成的时候,评估师已经出了评估报告,希望评估师能够在最后的评估报告签署之前和审计师更多的进行沟通,评估工作结束后也希望评估师能为我们提供会计及审计有用的信息,例如评估师采用的使用年限、残值等。

目前的会计准则上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公允价值,表明会计和审计工作需要更多的评估专业的支持,对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大的,评估行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评估技术的复杂性使得一般的会计及审计人员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单凭自身的知识就可以完全了解到评估工作及其结果,因此会计及审计对评估专业的依赖还会不断加强,希望评估专业人士更多给予我们会计界帮助和支持,并且与我们更为密切的沟通。(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