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7]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选择、使用和定义价值类型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为保证准则征求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方协会认真贯彻执行中评协已发布的《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中评协〔2006〕88号附件5),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准则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
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附件: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